摘要
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提高加征关税税率,分别实施25%、20%或10%加征关税。对之前加征5%关税的税目商品,仍继续加征5%关税。
出处
《瞭望》
2019年第20期59-59,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