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它的提出既丰富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国家现代化的认识,又为机构改革指明了方向。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推手,本轮机构改革具有鲜明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等特征,发生发展有其内在的逻辑必然性。改革指向与路径十分清晰。其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主线,贯穿改革始终;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政事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改革所涉及的三个重要领域;最终通过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的改革,形成改革合力,重塑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出处
《新丝路(下旬)》
2019年第14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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