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直播与互联网商务的结合,成为新的商务发展模式。但是这一新模式的纳税问题因网络直播具有主体难以确定、支付方式不可监测、纳税期限不固定等问题而和传统的纳税模式不同,对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造成一定冲击。本文从互联网直播的概念和营销分析入手,阐述了互联网直播中特有的问题、由此所带来的税收征管变化趋势以及互联网直播下的收入如何确认等问题,并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给出解决方法和建议。
出处
《市场研究》
2019年第5期38-40,共3页
Marke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