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阳光是天底下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是保障政府依法行政的关键基础。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现实需求。修订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开始实施,它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公开程序,对社会监督、公民问责和反腐败都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信息技术变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了新要求,11年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变化。
出处
《半月谈》
2019年第10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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