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3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要求个人缴费同步相应提高。《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出处
《医师在线》
2019年第15期5-5,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