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的众多女性,以主客二体身份参与图书文化事业并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主体,她们撰著、抄刻、购藏、传授图书文献,充分显示出卓越的才华、智慧和能力;作为客体,她们成为史志碑传的记载对象、文学作品的形象来源、百家学说的讨论内容及闺教文献的创作源泉,间接激发、影响和承载了图书文献的创作生成。古代女性参与图书文化活动的社会意义在于:增加文献种类数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持社会稳定和谐,推进文化传播传承。
出处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1-16,共6页
Journal of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