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颁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称“新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近20年来第三次全面的会计体系改革。新政府会计制度重构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主要体现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并重的“双功能”;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行的“双基础”;一项经济业务同时采用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套体系会计记账的“平行记账”模式;以及在会计期间结束,得出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双报告”。事业单位为了做好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必须加速消化理解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义,规避以往会计核算工作中的问题,将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精细化、规范化、全面化,从而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进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改革。文章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交替背景下,分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从而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和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的深刻理解。
出处
《财讯》
2019年第5期12-14,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