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纪委监督责任的提出是党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应对“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过程中进行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纪委监督责任或纪委监督责任制度模式具有四大基本特性及基于其上的制度优势:其一,纪委监督责任是一种“合力”责任,让党内监督力量“乘数效应”凸显;其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种“补台”责任,提升了党的领导能力而又不伤和气;其三,纪委监督责任是一种“并治”责任,其实现了执纪问题上“法治”“德治”的完美结合;其四,纪委监督责任是一种“前置”责任,能确保领导干部“违纪即违法”情形大幅减少。
出处
《岭南学刊》
2019年第3期95-100,共6页
Lingna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