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分析"营改增"后对码头工程材料费用及码头工程造价的具体影响,本文首先梳理、比较了营业税税制和增值税税制的定义与区别,在此基础上以Q235钢材单价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两种税制下的单价差别。经分析,营业税税制下Q235钢材单价为3865.24元;增值税税制下Q235钢材单价为3442.10元,差价为423.14元,下降幅度为10.95%。最后,本文选择11个码头工程实例,分析了不同材料费用占比下对工程造价影响幅度。分析可知,材料费用占比与工程造价变化幅度呈负相关,且在两种税制下,工程造价完全一致的临界材料费用占比为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