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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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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新华社5月8日报道,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条例明确了制定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五方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允许决策机关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9年第3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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