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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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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在哪些情况下,企业会被海关列入异常名录?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令第237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一)未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的;(二)经过实地查看,在海关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查找,并且无法通过在海关登记的联系方式与企业取得联系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消除后,海关应当将有关企业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出处 《中国海关》 2019年第5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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