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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作品的权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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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誉为“葫芦娃之父”的胡进庆先生于5月13日离世,外界悼念之余,围绕葫芦娃展开的知识产权纠纷也被旧事重提。针对该案的讨论,给人们科普了“职务创作”和“法人创作”,以及“著作权”和“署名权”的区别和联系。在艺术作品的商业化过程中,艺术家和商业公司的权利分配,在号称知识产权体系完备的西方国家也时常引发诉讼。作品的创作和利益的产生,尽管密切相关,却发生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作者 刘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球财经》 2019年第6期107-107,共1页 Glob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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