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颁布并实施的《广告法》已不能适应互联网生态环境,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广告法,并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2016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适应新广告法,增加了互联网广告的规制和规定。随后国家又颁发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条文。微博是互联网广告中发展较早且较迅速的广告形态,广告监管的制度和规制不健全,加上行业自律不力,导致了微博广告市场的无序和混乱。本文立足于新广告法视域对如何监管微博广告进行一定的探讨。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5期81-82,共2页
Youth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