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预防性行政诉讼的制度空间 被引量:1

A Study on the Institutional Space of Preventive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法主要是种事后权益保护,预防性的权利保护欠缺,这种权利保护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所需,故将预防性行政诉讼纳入行政诉讼救济体系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防止司法权过度干预行政权以及诉讼滥用泛化的风险,可以将行政行为即将作出或在作出过程中、损害重大且难以恢复、原告具有特别利益、其他方式不足以提供有效救济作为预防性行政诉讼的诉讼要件,只有在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的情况下才允许提起预防性行政诉讼。
作者 邱伯静
机构地区 湘潭大学法学院
出处 《荆楚学刊》 2019年第1期22-27,共6页 Jingchu Academic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87

共引文献622

同被引文献9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