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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出现亏损及债务时,所有成员都需要分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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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在合作社有盈余时享有分配的权利。同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面临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这时所有成员都有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的义务。
作者 刘华彬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第6期72-72,共1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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