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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11项大类修改,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建设时代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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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的《消防法》。这次修正,共涉及11大类修改。《消防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为“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草案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9个条款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出处 《消防界(电子版)》 2019年第8期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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