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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立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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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牵头对《深圳市市级政府采购单位采购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9年第5期4-4,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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