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普惠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要按照普惠性原则、小微有别原则、简化性原则、叠加性原则,在统一小微企业标准的基础上,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进行系统构建。企业所得税方面,出台微型企业免税、小型企业减按更低税率缴税、延长亏损弥补年限等政策;增值税方面,将起征点优惠改为免征额优惠、在小微企业中实行留抵退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方面,实行个体工商户减计收入等政策。此外,建议将上述政策上升为法律,以形成对小微企业长效、稳定的支持机制。
作者
马莹
王永琦
Ma Ying;Wang Yongqi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14-119,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