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完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工会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建立的工会委员会,县级以下建立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依照本条例执行。
出处
《中国工运》
2019年第3期11-14,共4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