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西省吉安市从2016年开始实施河长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摸索出一套实施河湖长制吉安模式。围绕一个水质目标,落实责任、制度“两个体系”,开展排查、治理、提升“三大行动”,强化河长职责、明察暗访、督查考核、社会监督“四个作用”,检查宣传引导、截污治污、工程管理、生态修复、智慧管理“五项举措”,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推进水系连通、湿地保护、河湖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江南水乡美景重回庐陵大地。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9年第3期28-30,共3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