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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11城试点建设“无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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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指出,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深圳等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刘友宾指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省积极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出处 《绿色包装》 2019年第5期17-17,共1页 Green Packa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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