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国家重要基本方略实施部署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和政务处分制度建立,深刻体现出“权力受监督”的法治精神。作为效力强大的国家监察权能,政务处分自身是否公正、合理也应受到适当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研究政务处分制度纠错程序的不足并提供对策思路,对完善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设计和政务处分理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
杨杰
胡郏生
Yang jie;Hu Jiasheng
出处
《重庆行政》
2019年第3期48-50,共3页
Chongqing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