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票据行为的无权代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是否应该承认无权代理的追认制度。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一般民事代理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票据法中都承认追认制度的存在,但是我国现行的票据法却对此没有详细规定,这对我国司法实践造成了很大的困境。结合票据法的立法宗旨和一些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在学界不同理论学说的基础上把票据行为无权代理制度具体分析,进而得出解决困境的方法,支持票据无权代理追认制度的存在,并对该制度进一步提出具体适用的想法。
出处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第2期71-77,共7页
Journal of Jiangxi Ope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