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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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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制定《公告》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负担,税务总局决定改进税收优惠事项管理方式,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实行留存备查管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出处 《财会学习》 2019年第19期I0003-I0003,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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