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院人事档案知情权是指在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前提下在医院人事档案管理领域,医院职工依法拥有的对自身档案材料状况及其利用情况等知晓的权利,以及医院和人事部门依法拥有对本院职工人事档案记录内容的客观真实程度知晓的权利[1]。如:保管状况、保管内容、考核鉴定等。我国大部分医院人事档案基本属于人事部门管理,普通职工无法见到自己的人事档案,甚至档案管理者也无法见到自己的档案内容。医院职工无法对自身的档案进行查阅,无从了解自身档案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因不实记载和材料缺失引发的冲突、纠纷,给职工的就业、晋升等方面带来较大困扰。
出处
《兰台世界》
2019年第A01期173-1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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