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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换了,他的工作找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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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13年3月,吴某经人介绍进入某汽车销借公司工作。汽车销售公司原由赵某等3人出资,赵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某与汽车销售公司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吴某工作岗位为汽车销售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底薪加销售提成。
作者 卫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芳草(潮)》 2019年第3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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