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用点击合同文本确认的方式与经营者达成服务协议,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形式,对于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格式条款,只要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内容,服务协议的效力应予确认。本文认为,经营者在服务协议条款变更后仍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应视为其对变更后条款的认可。经营者在使用平台服务时,应当预见售假行为会对商品权利人、消费者以及平台经营者产生损害。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综合考虑平台经营者的市场知名度,经营者的经营时间、主观恶意、规模、商品种类、价格与利润等因素。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5-21,共7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