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是保护工作数量难度和政府相关资源不对等,业权人责任与权利不统一。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住建部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鼓励多元投资主体、社会力量和居民参与历史建筑保护投入和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投资机制”。福州作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城市之一,在探索社会参与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方面积累了成功的案例和经验:即公众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能够平衡目前责任主体权责不对等的局面,找到契合历史建筑本身价值的更好利用方式。同时也需要建立以多元价值为基础的历史建筑评价体系,完善信息流通系统,更大范围对接历史建筑资源与潜在的活化利用主体;同时完善信用保障体系和探索共享的产权形式。
出处
《中国文化遗产》
2019年第3期51-55,共5页
China Cultural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