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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抓”代表不需经人大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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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今年51岁的孙利军,因涉嫌收受贿赂,于2018年5月28日被吉林省通化市办案单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案发前是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通化县检察院决定,孙利军2018年11月20日被通化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2018年11月28日被通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作者 侯兆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19期39-41,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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