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充满活力而和谐有序的美好社会的基本路径。2018年6月4日,在延安干部学院新任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首次正式提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并从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以树立“五个导向”、优化四大体系、提升七大能力为核心内容的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框架和方法路径。2018年7月18日,中央政法委机关下半年工作推进会再次强调,要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确立抓省带市的工作新机制,加强市域政法工作创新交流,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市域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由此,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了一个亟待研究和探索的重要理论课题和实践命题。
出处
《杭州》
2019年第19期36-37,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