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4月25日,我国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基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较高通货膨胀水平,金融机构过度放贷的大环境,采取不同的准备金率。此举直接收缩了商业银行流动性,使风险类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更为审慎。对于中小银行而言,资金借贷成本提高,融资压力大,盈利水平下降。较高准备金率的银行会以同业拆借的方式向低准备金率的银行拆借资金,资金通过这种方式,风险发生了转移,导致整个银行业的风险有所上升。我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应该考虑地区经济因素,行业发展因素重新计算差别率,应实现对差别率额度的动态调整。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第19期82-83,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