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社会正义的规范性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均以要求实现某种平等价值为共同特征。然而,对于平等诉求的领域以及平等的价值标准却始终是一个众说纷纭、悬而未决的理论难题。阿玛蒂亚·森在批判功利主义“效用论”和罗尔斯“公平的正义”理论基础上提出“可行能力”路径,主张实现社会成员间能力上的平等或者至少是基本能力的平等。“能力平等”概念丰富和拓展了关于现代社会平等理论的问题域,为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评估提供了一个更为全面、合理的视角。“能力平等”的关键之处在于能力概念的科学界定以及如何对人的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和比较。
出处
《新经济》
2019年第6期31-35,共5页
New Economy
基金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全球视野下中国话语体系建构与中国话语权提升研究”(16BKS09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