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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杂户"贱民"等级的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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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杂户作为封建制度下的被剥削阶级中的一个特定阶层,始形成于十六国时期,它是当时各族统治者从被征服诸族中掳掠而来的,以军事方式管理并随军服役的一种特殊户口,时又称营户。到北朝,杂户转为隶属官府,供役于诸司,并被确定为“贱民”等级,同时其来源亦从被掳人口变为由罪犯充配。至隋唐时期,杂户又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到唐代,作为“贱民”中的一个等级,它渐趋消亡。
作者 张维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2年第10期8-9,共2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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