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辽的社会性质,史学界迄今无定论。把景宗、圣宗前的辽目为奴隶社会的看法,是不正确的。虽把辽视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但到头来还是把奴隶占有制作为其存在基础的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契丹并未经过奴隶制阶段,是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社会的。据史,在辽朝治下,不论是汉人、渤海人,还是北方游牧渔猎诸族的广大劳动者(被俘的和被征服的),基本上都没有沦为契丹人的奴隶。把俘虏一概或大部分化为奴隶的说法,有悖于历史事实。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4年第12期18-19,共2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