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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军户制度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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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的军户,“不下二百万家”,占全国民户五分之一。在各类户口中,仅次于民户,占居第二位。明代郡县军户,在赋的方面,不管田多少,一律和民户相同。役的方面,以三顷为率,三顷以内,岁免杂役,三顷以外,尚有余田,“计其余役,与民同”。但在身份上、法律上和经济上,军户与民户有别,社会地位较民户为低。
作者 李龙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2年第6期11-11,共1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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