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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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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与本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工作。
出处 《财会学习》 2019年第20期I0001-I0001,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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