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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和社会团体在社会管理职能上的区别看国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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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下面简单地概述一下我从社会这一角度分析国家职能所得出的结论。第一结论是,国家不仅具有阶级统治的职能,而且具有社会管理的职能,认为国家的职能仅仅是阶级统治的观点是不对的,理由很简单:其一,国家不仅存在于阶级社会,而且在阶级对立已经消失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消失后,国家之所以还存在,这说明国家还具有其它的职能,这种其它的职能就是国家社会管理的职能。
作者 柳剑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8年第5期16-17,共2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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