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兵募制是唐代重要军事制度之一,是既不同于前期的府兵制也不同于后期的募兵制的一种独立兵制。一、兵募的集兵方式。兵募的对象是一般民丁。从民丁中调集兵募,要经过中央、州、县、乡里等各级政权机构。发兵命令由中央发出。发兵敕文直接下到州司,其内容当包括发兵数量、差遣对象和服役地点,各州的兵募差发任务还进一步分派到县,诸县又分摊到屈下各乡,里正直接负责兵募差点任务。里正差点兵募,有所谓“过簿”即乡里所造发遣兵募的名单。发遣名募严禁冒名相代。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8年第5期18-19,共2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