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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爵制论商鞅变法所形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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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鞅变法分作两期,前者始于孝公年;后期约从12至14年。内容虽然一贯,但重点不同。前者推行军功授爵制,着重培养秦的社会中坚阶层;后者则全面整顿行政系统,从事土地和兵役改革。推其始终,是要建立耕战合一的国家。
作者 杜正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7年第8期24-24,共1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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