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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禄赏制的演变看周代的土地制度——兼评“军功地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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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所谓的禄赏制度包含两个概念:“禄”指官俸,“赏”指赏田。官俸是国家从国税收入支付给官吏的报酬,赏田的经济内容则随官俸支付形式的改变而变化。西周至战国,地税是最重要的国税收入,故禄赏制的演变必然直接间接地反映出土地制度变化的踪迹。两周禄赏制的演变,可以春秋中叶的“初税亩”为界分为前后两大段落。春秋中叶以前,是禄赏从属于宗法分封的时期,通过自上而下的层层分封,在政治上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的三级宗族国家和“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的等级隶属关系,在所有制关系上形成了土地王有之下的等级占有制;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了按封土分割地税收入的等级榨取关系。
作者 徐鸿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史研究动态》 1987年第7期22-23,共2页 Trends of Recent Researches on The Histo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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