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行业试行增值稅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是2019年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內容。纳稅人必须符合留抵税额退税的前提条件,即符合增量留抵税额的计茸规则和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时,才可申请退税,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稅额以增量留抵税额为基础,且有的比例限制:另外,要注意准确处理好其与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出口退稅及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稅等之间的关系。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37-39,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