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4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要求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公告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出处
《现代畜牧兽医》
2019年第5期62-63,共2页
Modern Journal of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