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给付行政民营化是现代给付国家收缩国家任务、精简人员、节约财政支出以及提高行政效率所采用的行政改革手段。然而民营化并非完美无缺,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产生这些问题的法律层面上的原因主要是给付行政民营化的法律保障机制之缺失与不完善。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是给付行政民营化稳健运行的基本条件,而且也是后民营化时代行政合作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3期57-67,共11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给付行政任务民营化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7—ZZJH—153)
河南省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行政法规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7BFX013)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