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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机动车“国六新标”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7月1日开始,我省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此次实施的国六标准,仅针对包括汽油车、柴油车、燃气车和混合动力车在内的轻型汽车,即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出处 《今日浙江》 2019年第10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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