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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下物理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以《力的分解》教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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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2017年)主张学生是课程与教学的主体。教学的首要原则就是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体现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在课堂交往互动中建构知识,在参与课堂活动及与同学和各种教学资源的互动中获取知识,而不是由教师直接给予。本文以高中人教版物理必修一《力的分解》一节的教学为案例,来探讨在物理教学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做法。
作者 李刚
出处 《新教育(海南)》 2019年第10期19-20,共2页 New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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