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穿透式监管的定性与适用——基于私募基金监管视角 被引量:6

The Qualitative and Applicable of Penetrating Supervision: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Private Equity Fund Supervision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穿透式监管作为一种新的监管模式,为了避免扩大解释及扩张适用范围,应在金融领域不同层面将其定性为一种监管方法抑或一项监管原则。结合穿透式监管作为一项原则在私募基金适用的可行性,来审视穿透式监管原则主要通过信息披露的方式,穿透核查多层嵌套私募产品最终投资者是否适格以及底层资产去向的适用效果已经初步形成。但仍需从统一私募基金监管标准、决定穿透式监管适用“度”的监管成本与监管收益、监管底线与行为底线等影响因素,来完善穿透式监管原则在私募基金监管中的适用,推动私募基金走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作者 郭艳芳 Guo Yanfang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42-48,共7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发展理念下中国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立法问题研究”(编号:17BFX009)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3

二级参考文献63

共引文献787

同被引文献35

引证文献6

二级引证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