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清末法部的第二次司法统计中,第一次对女性犯罪进行了详尽的关注,展示了近代司法对女性犯罪的重视程度及女性为适应社会变迁所付出的艰辛努力。由统计可以看出,清末女性犯罪人数和类型较以往有所增多,但由于清末修律的影响,对女性犯罪的刑罚以笞杖为最,且多数可以交罚金。虽有重罪女犯,但通过秋朝审等方式,多数可以获得一定的援免,体现了清末司法对女性的照顾。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19年第1期102-114,共13页
Legal History Review
基金
2013年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近代女犯的收禁问题及其改良研究”(项目编号13YJCZH001)
2014年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统计视角下的近代女性犯罪研究”(项目编号:WR20140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