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省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学校前身是1928年创建于安庆的省立安徽大学,它开创了安徽省高等教育的先河,其法学院之法律系更是开创了安徽高等法学教育的先河。省立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从1929年开始招生到1934年停招,共完整培养了三届法律专业本科生。虽然持续时间较短,但在这短短的六年间,省立安徽大学对法学教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些探索为后来的国立安徽大学法学教育奠定了基础,也为整个中国法学教育的演进积累了经验。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19年第1期115-131,共17页
Legal History Review
基金
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校史研究专项一般课题“安徽师范大学法学教育发展研究”(批准号:2018XJJ1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