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法规是在党内实施,对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国家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在制定主体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又有明显差别。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是实现党的领导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必须坚持国家法律高于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实行法纪分开等原则,着重厘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边界,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制定审查和联动处理机制,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执行层面上的衔接与配合。
作者
魏艳
段明学
Wei Yan;Duan Mingxue
基金
2018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体制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7YBZX02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