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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应坚持三个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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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虚假诉讼,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或权益,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一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本文着重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发挥双重检察监督职能和增强联动合力等,以打击和遏制虚假诉讼。
作者 吴宁
出处 《天津检察》 2019年第2期35-36,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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